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:
第一种,从未办理过结婚登记起诉离婚的处理。1、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,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,具体提交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、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。
第二种,办理过结婚登记但遗失或损毁结婚证起诉离婚的处理。首先,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。其次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。最后,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: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。(《民法典》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