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
一般不可以。根据会计核算里的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, 一般来说去年的费用是不能今年再用的。特别是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,税务局查到会要求所得税调整增加;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,则就无所谓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》
第四条 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管理工作。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。
财政、审计、市场监督管理、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,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。
第五条 的种类、联次、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税务主管部门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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